財政預算案2025公布,將會向「BUD專項基金」注資,並且會優化申請安排,包括調整每個項目資助上限及資助比例。BUD為需要應付發展品牌、升級轉型或拓展營銷的本地企業提供資助,資助範圍涵蓋多個地域,可協助擴大企業發展版圖。BUD最新的申請門檻及資助金額是什麼? 各位老闆可經此文章了解。

財政預算案2025: BUD專項基金每個項目資助上限縮減至80萬港元

財政預算案2025提到一連串的BUD專項基金優化措施,其中包括縮減資助上限、資助比例及理順兩項基金的其他安排,詳情如下:

  • 一般和「電商易」每個核准項目的資助上限由100萬元減至80萬元,並限制申請企業在任何時間所獲批的政府核准撥款總數不超過80萬元
  • 政府與企業的資助比例由總核准開支的1:1(政府:企業)調整至1:3,資助比例1:3亦適用於審計費用;換言之,每個資助項目資助比例最高僅達25%
  • 首期撥款由核准政府資助額的75%調整至20%
  • 限制申請企業每3個月最多只可以提交1宗一般申請1宗「電商易」申請,與「申請易」一致;所有新申請將於申請企業就其已完成的項目履行責任後才獲處理。一般申請和「電商易」申請均會按批次處理
  • 調整可獲資助的項目(即增設新業務單位及增聘員工的可獲資助開支範圍,以及投放廣告和建立網上銷售平台的管理費用的資助期限)

企業要留意,以上的調整措施已在2025年3月14日生效,所有3月14日之後的申請均會按上述新安排處理。

BUD專項基金資助金額:每間公司總資助最高700

「BUD專項基金」全年接受申請,每間公司最多可獲批70個項目,每一項目最多可獲80萬港元,而每間企業累積資助上限為700萬港元。資助按對等原則分佈撥款,即政府最多資助項目總核准開支的25%,其餘75%則由申請者承擔。同一時間可進行多個項目,但每個項目必須在2年或以內完成。

什麼企業符合BUD申請資格?

BUD專項基金主要分為「內地計劃」及「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計劃」,兩個計劃所面向的市場不同,顧名思義,一個是面向有意拓展內地市場的企業,另一個則是面向有意拓展海外市場的企業。不過除此之外,兩個計劃的申請流程及資格等均大同小異。

這些項目只需合符發展品牌、升級轉型或拓展內銷市場其中一個範疇,至於所屬行業則沒有任何限制,只要符合上述範疇即可。要留意,上述兩類的申請並不能出現在同一個項目,亦不能同時遞交,而第二類申請內容不應包括市場調查、內銷計劃制定等研究/策劃性措施,如企業 對市場需求未有充分掌握,應在制定項目內容前進行有關的研究/策劃性工作,否則應向第一類的申請進行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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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申請資格

企業要申請BUD專項基金,需要先符合一些基本要求

  • 所有按照《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登記,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
  • 實質業務運作是指有真實營運及生意交易,考慮因素包括企業在香港有否聘用員工、繳納稅項或進行產品/服務買賣交易。空殼公司不會被視為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公司在提交申請表時須提供以下有關文件以作證明: (a) 公司員工記錄 (b) 公司財務報告記錄 (c) 公司商業交易及營運記錄

如果覺得麻煩?可以聯絡我們,我們將根據您提供的企業資料,為您解答進一步的細節,簡化您的步驟和節省了解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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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D申請程序一覽

BUD申請程序亦要花不少時間準備,合上述資格的項目最好先準備好申請文件,以便加快審核進度。一般而言,獲批的資助會在中期及項目完結後分兩期發放予企業,但亦有首期撥款申請可供選擇,申請程序如下:

申請程序 所需文件(請透過www.bud.hkpc.org提交)
  1. 提交申請
  2. 審批申請
  3. 簽訂首期協議及獲取首期撥款(不能獲取中期撥款)
  4. 開展獲批項目
  5. 提交進度報告及年度經審計帳目
  6. 中期撥款(獲首期撥款項目不適用)
  7. 完成項目
  8. 提交最終報告及最終經審計項目
  9. 最終撥款
  • 網上電子申請表格,列明申請公司的資料、建議項目的內容包括目的、推行方法、時間表、財政預算、成果對企業及至香港經濟的預期效益等
  • 商業登記證及公司註冊證副本
  • 顯示持有30%或以上擁有權的負責人/股東個 人資料的證明文件副本
  • 證明申請企業在香港擁有實質業務的文件副本
  • 企業上年度在香港及內地營業總額的證明文件副本
  • 企業與負責執行項目的內地業務單位的直 接投資關係證明文件副本(如營業執照等)
  • 介紹申請企業業務/產品/服務的宣傳單張/ 印刷品

提交相關文件後,生產力局將會向申請企業發出確認函。聯絡我們獲取更多資訊

申請時間:最快何時獲批?

提交表格後,相信企業最關心是什麼時候可以獲批資助。BUD專項基金是全年均接受申請的項目,生產力局亦會全年處理申請,隨時有機會通知企業提交補充文件。

生產力局會會視乎收到的申請數目、個別申請的複雜性及所提 交的資料是否完整和清晰,一般而言在收到填寫妥當並附有全部所需證明文件及澄清資料的申請表格當日起計, 60個工作天內諮詢跨部門委員會及計劃管理委員會後完成審批程序。

已提交完整申請的企業,可透過計劃網站查詢已提交申請的狀況,生產力局亦會以書面通知企業申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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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BUD首期撥款的條件及發放方式

企業可以就已獲批的項目申請首期撥款,但謹記要在申請時就選擇首期撥款的安排,便可在項目起動時獲得資金。不過申請首期撥款亦需滿足一些條件:

  • 首期撥款最高上限為獲批撥款總數的20%,如超出實際資助金額時則要退還予政府
  • 如果獲批申請的首期撥款金額超過100萬港元,企業必須就撥款提供擔保
  • 只有在雙方簽訂資助協議及另行簽署擔保協議(如適用)後,當局才會安排發放首期撥款
  • 已進行中並獲批的項目亦可申請首期撥款
  • 如已申請首期撥款,就只可在項目完成後才可獲得餘下的資助額,並不能獲取中期撥款

BUD專項基金常見問題

Q: 香港或海外上市公司旗下的香港公司(非上市)可否申請資助?

A: 即使母公司在香港或海外是上市公司,只要該子公司在香港及海外是非上市公司,並持有商業登記及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便符合申請資助的資格。

Q: 企業可以在一個資助項目完成前再申請另一項目的資助嗎?

A: 可以,但需在申請表上提供有關已獲基金批資助項目的資料及其他處理中的申請資料,亦要注意已獲批資助之項目的進度或表現可能會影響新申請項目的審批結果。

Q: 資助以配對形式發放,企業須負擔申請資助項目總核准開支之75%,能否以實物贊助的方式支付有關的項目開支?

A: 不可以。企業須以現金形式承擔不少於項目總核准開支的75%。

Q: 獲批資助的項目需要受監管嗎? 有甚麼監管措施? 

A: 為確保資助項目的有效執行,獲批資助項目在實施過程中需遵守「BUD專項基金」規定的要求,其中包括:申請之企業需要與執行機構簽署指定合約;企業需提供企業的銀行戶口用於項目的資金管理,有關收支帳目需接受第三方財務審計;企業需根據項目年期,提交中期/最終報告及經審計帳目;執行機構亦會就個別項目安排到現場審查,以瞭解項目的進度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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